:::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,請畢業生家長參閱並自行下載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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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,請畢業生家長參閱並自行下載申請。

一、 獲獎標準與名額:
(一) 在學期間品德(敬師孝親、服務學習、助人義行等)、語文、科學、才藝、技能、體育、創作、社團活動及其他有具體事蹟表現傑出者。
(二) 名額依畢業總班級數的三分之一計算,採無條件進位,共計一名。
二、 審核程序及時間:
(一) 第一階段:
1. 畢業生、畢業生家長請上網下載【112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申請表】填妥計分及獎項列表(附件1、2、3),提出申請。
2. 級任老師審查相關證明後,每班可提報1至2人為候選人。
3. 收件期間1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16時止收件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 本階段委員會擇期資格審核後方進入第二階段遴選。
(二) 第二階段:
特殊展能市長獎審查委員會於5月15日(星期三)(暫定)召開評選會議,於5月17日(五)公布名單,正取1名及備取2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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