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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的森林小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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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倉國小 辦理課後社團實施辦法及相關表單

一、學校課後社團類別如下:
(一) 學藝類社團:語文類、科學類等。
(二) 體育類社團:球類、田徑類、技擊類等。
(三) 才藝性社團:音樂類、表演團隊、視覺藝術類等。

二、實施 時間:
(一) 平日上課期間應於學生課後時間辦理,每節授課時間為四十分鐘,下課至少十分鐘。
(二) 上課期間之週末假日。
(三) 寒暑假期間。

三、實施方式
(一) 由本校 依據學校 現有之環境及設備統籌辦理 社團課 程計畫提出 期程:上學期 5/31 前,下
學期 12/15 前 。
(二) 社團審查 須備齊「社團活動課程計畫書」、「指導老師 或教練 學、經歷表」、「課後社團營運經費概算表 含社團收費標準 」 相關文件請參閱附件 ,提供委員會審查。
(三) 社團指導 師資 ,準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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